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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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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未如此相信。所有的璀璨,與全部的遺憾。

初見時他只有十七歲,在名叫天上之風的超級游輪上。他稱自己為奧琪德·蕭。省略中名之後,聽上去仍古怪別致得很。後來我知道他就是蕭未央,英倫蕭氏第二十二代主君,他們叫他蘭花公子。

那時他甚至還沒有我高。

然而他就是那樣,安靜美麗地站在我面前,嗓音清澈溫暖,“你天生就是需要照料和陪伴的,讓我來照顧你。”

甚至沒有給我拒絕的機會。

想要拒絕時我看到他的眼睛,瑩藍瞳孔靜靜吸納所有失望,所有絕望,面對一切,再主宰一切。他言出必行,那雙眼仿佛在說,不需要浪費時間。所有的否定在他面前都宛若塵埃,風吹即散。我想我是從未見過這樣的人,這樣的一個少年,這樣一種力量。

有生以來,從未如此安然。

結束他的中學畢業旅行,他帶我返回英倫,介紹給他的家人,他的父母與同胞妹妹,之後被安置在他身邊,我以為那一切都不是真的。我像一枚被放置在冰層上的冰淩,水滴一剎那流淌,瞬間融入其中不分彼此——那當然不是我的力量,然而我能夠見到的所有人,面對我的時候,他們的態度,仿佛我自出生始就沒有離開這悠悠四百年的豪門世家。絕對的尊重與一絲掌握得恰到好處的冷淡——因格外稔熟親切,故此擦近放肆然則又不可捉摸的那種冷淡疏落——令人加倍感覺自在。

蘭蕤,我不知道他在背後對這一切下了多少功夫。

有時我在鏡中端詳自己的臉,像久已逝去的孤魂在淩晨青色霧氣中投來明艷迷人一瞥。我清楚明白這並非我的美,或者勉強可以稱作我的罪。我奢求一個放縱的理由,卻連罪孽都需要乞求。這世界如此現實。夜風拂起窗簾,我走去關窗,撞到了窗邊雕有蓮花和魚紋的曲腳圓桌,於是連忙扶住一樽險些倒落的青花瓷。我把沈重織花錦緞曳地窗幔踩在腳下,一點溫暖一點恣意。床上的少年翻了個身,含混卻堅定地說,優,為什麽不回這邊來。

我就來。蘭蕤。

我叫他蘭蕤,沒有其他名字。

他有太多名字。但我只叫他蘭蕤。是他的囑咐。

於是我回到他身邊,小心翼翼把身體滑進手工刺繡絲面蓋被,一半溫涼是床鋪上空虛著我的位置,一半暖煦是他平靜的體溫。他合著眼伸手過來攬住我的肩,抱進懷裏,鼻尖和嘴唇抵住我的頭發呼出溫暖光亮霧氣。我能看見那淡淡水霧的色澤,明亮如艷陽之下東方佛像上的金箔。

他年輕如艷陽。

這是他十八歲的秋天。在他劍橋的別墅,後園有滿滿一園玫瑰,附近有公園,樹葉已經開始飄落。房子不大,但美麗精致,像他這個人,恬靜,不誇張,一望可知的雅麗高貴無懈可擊——且實用。

這年他讀大學二年級,聖三一學院的法學學生,也就是一個普通的法學學生,除了他只會為了絕對的珍本善本參考書去圖書館,極少參加各種社團聚會聯誼玩樂,在劍橋有他自己的別墅……一個富可敵國的法學學生,未來或者還會權傾天下。然而落在我額上的吻,柔軟纖細的嘴唇溫存地停留,有時會讓我忘記這些。愛戀會令人軟弱令人盲,令人失去力量,他卻借此生存並得心應手……那是他給我的感覺,誰知正誤。

現在我有了一個Porcelain名字叫林未憂。護照上的名字是Eunyne ·Lynn。林是他父親的姓氏,他叫我優,他的母親直呼我尤尼恩。我對她一無所知,但顯然她對我的了解比我本人還多一些。她沒有掩飾這一點,而我不想知道那是為什麽。劍橋的天晴時陰時我尚且無暇在意,還顧得了多餘是非。她不過是個母親,一如我不過是個無來處無歸處的生靈。蘭蕤買給我一只珍珠米色視屏手機,時常在回家前打電話給我,有時剛出課堂,黑色短袍還沒有換下,潔凈笑容永遠帶著種不可冒瀆的光彩,輕輕說,我很快到家。

我不知道還有什麽不滿足,自然我也不曉得何謂滿足。他回來陪我喝最好的白酒,水晶盤子裏鮮紅草莓艷澤誘人,像天使的蔻丹,他有最好的廚子和管家,所以我們經常在家裏用餐。兩人一起擠在容易讓人困意朦朧的絲絨沙發裏,他喜歡枕在我腿上背書,大段法律條文,大串案例分析,他太適合這一科,我知道他有過目不忘的本事,是一種可怕的天賦。

而這生活平淡,似乎毫無內容。我無話可說亦無事可做。我用一年時間把頭發留到及肩,和他相仿的長度。而那一年他長高了差不多十公分,衣服鞋子統統要重新置過,並肩時終於需要低下視線看我,這令他很開心。周末他教我開車,車房裏有兩輛車,都出我意料,完全不是年輕人口味。一輛黑色平治,一輛白色雪鐵龍,後者車窗是那種千尋海水不見光深墨綠色。我不養寵物,蘭蕤並不問原因。假日我們在看探索雜志節目,我躺在沙發上,他躺在我身上,倉鼠般暖暖偎成一團,他喝冰水,我喝菠蘿奶昔。我隨手指一指屏幕上的莎草紙卷說,他們大概弄錯了。蘭蕤一楞,問我,“怎麽會知道?”

我搖搖頭,“自然我知道。”

他端正坐起來想了一想,拿過我的奶昔喝了一口,露出似笑非笑神情。

我不知道他知道了什麽。但我確實認得那些,象形文字,楔形文字,腓尼基文,再古老一點,東方的甲骨文或者梵文,語言和靈魂並不相幹,再繁覆文字也不過透露人類的存在與內心。生命如風來了又散,而我存在於這世間業已太過長久,我記得他們的存在,即使留下來的只是那些符號,對我而言,它們是稔熟久違的陌生人。

但它們還是它們,而我,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麽。不是一個肉身、一個名字一個身份就可以回答這個問題。我固然蠢鈍固然不解人情世故,這點事,我還是明白的。我活了那麽久,這樣的生命比煌煌正史更像個大笑話。我甚至不知自己究竟需要什麽。這有多麽可怕……當然如果意識不到,也無所謂。但蘭蕤,他教會我這些。他令我學會思考更多,且在最初便提醒我這將喜憂參半。

“我會在你身邊。”他溫和地握著我的手,略微用一點力,直視我的眼睛。“我會傾聽你,任何事,只要你願意傾訴。”

那意味著他對我的影響不止在外部,更想要延入內心。

他說過他會照顧我,而他的確做得到。

我也並不相信他會忘記那一點:我是不老不死的,而他則是凡人。我並非人類,初見時他那絕色的貼身保鏢想必就已提醒過他。瑯玕,和我一樣的怪物,以不老之身和超凡能力混跡人間。

我們都是一樣,不想做神,亦做不成真正的人。

於是得過且過。

不同的只是我足夠愚蠢,盡管生年已不可數,我存在於世間的日子天荒地老,但我對這世界的了解並不比我外表看上去的年紀所應具備的智識更多……甚至也許缺乏得多。我愛過一個人……不,並不能稱作一個人,一個吸血鬼。然而他死去了,帶著我的一切希望與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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